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|明辨风险,理性投资

每年5月15日
是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
倡导理性投资文化
普及金融知识
筑牢风险防线
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
1、什么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?
2019年起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CSRC)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,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文化,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,并全面构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新格局,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设立背景是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队伍庞大,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投资者。这些投资者作为市场流动性的提供者、市场预期的影响者、风险的承担者以及公司治理的参与者,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资源配置、资产定价和缓释风险等功能的发挥。因此,保护投资者权益,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,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2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
投资者适当性管理,是“将合适的产品服务推荐或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”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,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、动态管理,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,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,严格执行金融产品、销售渠道、目标客户“三适当”要求。
3、风险承受能力评估
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保护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机制。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又叫风险评估,是需由本人填写的风险评估调查问卷,旨在让投资者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力、理财偏好及投资目标,以便选择更合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。
4、投资者该怎么做?
在购买金融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产品基本信息、风险特征、收益特征、投向、费用等情况,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购投资产品,科学理性选择投资产品。
认清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
投资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、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依法求偿权等八项权利,金融机构不得强制搭售产品、隐瞒风险信息、挪用投资者资金,必须如实披露产品收益、风险等级、费用标准等关键信息,切实履行合规经营义务。
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
参与投资理财时,要树立理性观念。投资理财不是“一夜暴富”,而是通过对自己现有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安排、配置,应综合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、风险承受能力、收益预期、流动性需求等,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能力,自主进行投资决策。
警惕三类常见投资陷阱
一是警惕“高息保本”陷阱,凡是承诺高收益、宣称“稳赚不赔”的理财项目,大概率是非法集资,切勿被高额回报冲昏头脑;二是警惕“专家荐股”“内幕消息”陷阱,无证荐股、泄露“内幕消息”均属违法,正规投资顾问需在监管部门备案,切勿盲目跟风投资;三是警惕“养老投资”陷阱,不法分子假借“养老理财”“养生投资”名义,欺骗老年投资者,老年群体投资前务必与子女沟通,选择正规金融机构。
明晰维权路径
若遭遇金融诈骗、违规销售等侵害,可优先向金融机构投诉部门反映;若未得到妥善处理,可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投诉,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“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”
与广大投资者息息相关
每一位投资者
请保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
明辨风险,远离侵害
理性投资,合法维权
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390号